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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09: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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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很多同学反应不知道拿到接收函后面怎么办理的流程:这边我再告诉大家一下 第一:报到证已经开好的同学,如果报到证是开到深圳这边的,就只需要办理档案投递,投递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业务楼3楼14号窗口,接收单位名称: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如果报到证没开好或者报到证开回老家人事局的,就拿着接收函及元报到证原件给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那边,让那边的老师帮忙办理改派报到证手续,改派的抬头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然后档案办理流程一样。 第二:拿到报到证以后,凭报到证,接收函及毕业生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口迁移证,因为深圳市公安局为了应届生办理流程简化,所以统一要求应届生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开户口迁移证,深圳这边不给开准迁证,如果老家派出所不开迁移证者,原户籍地为广东省内的应届生给派出所查看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一个直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迁移证的政策,政策为:广公(治)字(2004)265号,如果户口不是广东省内的属于广东省外的,直接给派出所看国务院颁发的直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迁移证的政策,政策为:国办发(2002)。 第三:备齐报到证,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才提供)这些材料给到我,办理报到手续及落户。 深圳户口办理及档案托管咨询:罗老师,1359032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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