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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8 21: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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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二手房
尊敬的领导:我是阜南县城市花园小区业主。本人于2013年元月份在城市花园小区购买住房一套,购房合同上写明房屋面积为117.8平方米,且在2014年3月31号交房,交房后300日内办理房产证。但开发商托到2019年6月份才通知我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时经阜南县房产局实地测量房屋面积只有110平方米,开发商存在房屋合同欺骗和逾期办证问题。我要求阜南银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因购房屋合同面积与办理房产证面积差多付的购房款和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售卖面积与产权证面积不一致”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阜南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类似问题在阜南银达城市花园小区多户存在,即产权证实测面积小于开发商与业主签的售卖合同面积,对此,业主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阜南二手房经集体审理,阜南县人民法院判决业主胜诉,要求阜南银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多收业主的房款,现已进入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阜南县银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下落不明,也未查到该公司可供执行财产,导致该案未能执结。目前,阜南县人民法院正穷尽执行措施,重点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以便尽快执结本案。工作人员向您联系告知,您表示明了。如有疑问,请与电阜南县人民法院联系。联系人:王超,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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